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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尔凯郭尔的悖论——阿迦门侬、亚伯拉罕、信仰的骑士读《恐惧与颤栗》 三个故事——信仰、伦理(理性已经非常弱化了) 伦理学追寻的是普遍的价值,它的价值体现是悲剧英雄。 关于悲剧英雄——阿迦门侬的故事 古希腊关于特洛伊战争中,阿迦门侬因为在军事讨伐特洛伊的途中,无意间冒犯了女神阿尔忒弥斯。女神大怒,让阿迦门侬舰队所在的奥利斯港没有风使船前行,于是船支被困。占卜师卡尔卡斯预言只有阿迦门侬将自己美丽的小女儿伊芙琴尼亚献出去的时候,女神才会息怒。在众将士的要求和反叛威胁下,阿迦门侬这样做了,杀了他的女人,成为了悲剧英雄。 (故事的其它部分:阿迦门侬的特洛伊之战胜利了,回来后,他却被她的妻子杀死了。很多年后,他的儿子为了报父亲的仇再次杀死了他的母亲和新的国王。最后诸神对之审判的时候由于雅典娜投给他的关键一票致使他免于受罪,于是整个故事结束了。) 当然当故事仅以梗概的面目出现的时候,整个故事的色彩,那悲剧性的声音就全部褪去了。因为你没有读到阿迦门侬杀死的是怎样一个美丽的、充满生命的孩子,于是在你的脑海里出现的只是任何一个孩童的形象,一个缺少一张脸的孩子,而事实上,他所要献祭的是一个具体的、可爱的、他自己的孩子。于是两者之间的存在的挣扎是可想而知的。我们可以看到这里一次又一次对道德和伦理的颠覆。 父亲杀了女儿,妻子傻了丈夫,儿子杀了母亲。倘若我只是将故事的第一部分说出来,那么我们就在这里看不到在我们心里所引起的对整个故事的价值判断。就我个人而言,我会责怪阿迦门侬的做法,认为他不该把自己的女儿献出去,然而当我读到她的妻子杀了他的丈夫的时候,我却站在另一边,也是说我认为阿迦门侬是不该被杀的,不该为此负责的,他虽把女儿献祭,却不该被他妻子所杀。当他的儿子为他复仇的时候,我是赞成的。于是,整个故事,我始终偏向着阿迦门侬,于是他也就此成为了一个悲剧英雄。牺牲了自己女儿的性命为大家赢得战争的胜利,却最终被妻子背叛,被杀。 这也就是克尔凯郭尔所要谈的伦理的普遍性,阿迦门侬站在伦理的一边,用敞开可言说的方式告诉大家他是多么痛苦献祭他的女儿,他在这个故事完成了他的普遍性,也就是得到了理解,最终成为了悲剧英雄。悲剧英雄是伦理顶端的纯粹的凡人,是能被所有人理解的。为了普遍性而抛弃自己的意愿。 然而作为悲剧英雄的阿迦门侬,是否值得我们那样的尊敬。他的献祭在最初的我看来是值得指责,不过我却最终统一在他的那一边,也就是敞开的大众伦理一边。正是这一点,为了大家,献出女儿。克尔凯郭尔指出,这种悲剧英雄其实是容易做到的,他内心并没有那么多的挣扎。 作者在这里要展现的信仰与伦理之争。信仰是体现为绝对的个体性。信仰的骑士阿—— 信仰的高度——亚伯拉罕的故事 亚伯拉罕是上帝中意的一个人,为了给他一个考验,上帝让亚伯拉罕的妻子在他很老的时候怀上了他唯一的儿子以撒,于是他很爱很爱。但是上帝就在这个时候要求亚伯拉罕用他的儿子做献祭的羔羊。于是亚伯拉罕就做了。最后时刻,上帝用一只羔羊代替了以撒。 我用照做这个词是因为,我既不想表现亚伯拉罕行动上的毫不犹豫,然而同时也想说,他心里是比任何人都爱以撒的,世界上已经不可能有一个人更难执行这一行为。 在圣经里的大部分故事是不会为我们困扰的。因为上帝和道德同在,他总是伦理的典范,对他的信任也就是对我们共同道德尺度的信任。然而亚伯拉罕的故事是这样一个故事,他要告诉我们当伦理和信仰产生被悖论的时候,哪一样才是更高的。在这一点上,克尔凯郭尔说,亚伯拉罕的故事是对一个人信仰的最高挑战。伦理站在普遍性一方,也是大部分的人的伦理价值——父亲不可以杀儿子,而信仰的那一方什么也没有,信仰是个人的,也是因为他是个人的,所以它是无法言说的,如此的个体要被别人理解几乎是难得。然而信仰却要求他把自己唯一的儿子献祭出去。这就是作者反反复复所谈的信仰的悖论:个体性高于普遍性。这种信仰和荒诞连接在一起,而荒诞的意义就在于缺少被其他理解的可能,却依旧呈现为事实了。亚伯拉罕的献祭是纯粹个人的,一旦他缺少一点信仰,他就会沦为一个杀人犯,把儿子献给普遍性是光荣的,而他却要在信仰中时时考验,并且没有原谅给他,他不接受任何人的理解。他是隐蔽的,是无法言说的。所以这是一个更难的选择,亚伯拉罕的境界要比阿迦门侬高很多很多,并且是作者试图理解,希望我们理解的,信仰的高度。 于是伦理学因为他的普遍性表现为外在性,信仰因为他的个体性表现为内在性。于是克尔凯郭尔追求的是要抛开暂时,追求永恒的纯粹,在荒诞和信仰中得到放弃所拥有的勇气,于是才能得到如同亚伯拉罕的永恒的以撒。诚然,这种放弃是痛苦并且孤独的,但是只有这般的坚持才能坚持上帝的爱,坚持信仰。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个人最高的状态。 ——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的信仰的骑士 最后,我要讲关于克尔凯郭尔关于信仰骑士的故事。 他是孤独的,是绝对的个体。是克尔凯郭尔所要称颂的所有。 信仰的骑士是如何行动的呢。 他刻板,他普通,他喜欢见到他见到的一切事物。这是世俗的人永恒的放弃了一切,却依靠荒诞赢回了一切。他并因为在有限性里的停留而感到害怕,而是是感到安全。……好吧,我也得承认关于这个信仰的骑士让我有点莫名(如果大家愿意对他有些了解的话,可以自行参阅《恐惧与颤栗》中的引) 于是他要让我们更好的了解与认识这个骑士,这个令人失望的骑士。 “一个小伙子爱上了一位公主,这种爱是他生活全部实质所在。然而种恋爱关系是不可能实现的,不可能从理想转变为现实。” 于是这个骑士该怎么做呢——他决不会为了任何原因放弃这种爱,因为爱就是他生命的所有意义所在,他要让他浸透他全身,让他每一根神经都感受到爱。忘记这种爱是最可笑的做法,忘记这种爱就是对他自己实质的爱,对他自己的遗忘。骑士做的不是遗忘对公主的爱,而是回忆这种爱,回忆是痛苦的,在对无限的弃绝中他与存在达成永恒,于是爱将成为永恒的表达。在另一方面,克认为骑士决不会像某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追逐这一切,“因为精神中一切都有可能,但是对于现实,许多东西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不会可笑的去实现那些理想成真的可能,而是不在有限的意义上关注公主所做的一切,不再关心公主是否嫁给了王子,公主是否幸福,是否快乐的这类问题。他将永远沉浸在他的爱的永恒里。他在无限运动中保持着这种爱。 他甚至希望这位公主应该也有相似的禀赋,于是那所谓的“伯拉图的精神恋爱”实现了。他们变老,他们的爱情却永远不会变质,因为生命是有限的,而他们的爱是进行无限运动的。 可怜的克尔凯郭尔于是将这种精神运用到他的实践生活里。于是即使在那个没有现实阻碍的相爱里,他和她的热恋到最后却因为他对无限的爱的追求,放弃了与那个女子的婚约。他那与生俱来的罪恶(他是他父亲在他妻子过世几天后,与女仆通奸后所生下的),让他在信仰里苦苦挣扎。让如此忠实于此信仰的骑士,当他后来实在又在幻想这样的恋爱,重新与列琪娜取得联系时,却意外地得到她要结婚的消息。于是,我们的骑士终于实实在在的要一辈子进行这无可奈何的痛苦的无限运动了。是的,这是他要的,不,这也是他不要的。 于是这部作品的书名就是这样让人纠结的。 我并不是想在这里驳斥他的信仰,或者再次证明他荒诞的对信仰的坚持。因为这个信仰在这个世界里早已被科学的大厦所取代了。于是人人都可以对克尔凯郭尔的观点不屑一顾。 同样是献祭,阿迦门侬是因为外在的世俗的普遍的(也就是伦理)的力量而放弃了自己对女儿的爱,牺牲了自己。亚伯拉罕是因为内在的超俗的个人的(也就是信仰)的力量而牺牲了以撒。前者成为了英雄,后者成为了荒诞。如果就这种放弃的精神而言,或许后者的确更为痛苦,也更值得人的尊敬。荒诞——因为缺乏理解就成了荒诞。 总结阐述了一下克尔凯郭尔在这本书里的观点。 在他绝对孤独的个体里,他一个人在信仰里完成了他痛苦、挣扎、矛盾,在他可怕的孤独里做着对“无限的弃绝”,努力达到信仰的高度。 唉,我既不能讨厌他,也不能喜欢他。他的言论让我觉得有点恐怖,即使撇开宗教的色彩,他的孤独,亚伯拉罕式的孤独意义何在呢。 我只是反复阅读也没有读到,那最高的所在。 也许只是因为我没有宗教的信仰,请不要那样在精神世界里保持着无限的爱。那信仰的骑士的爱,决不是尘世间的爱吧。 不知道留言板上的那位同学怎样看呢。我是这样认为的。我倒是真的觉得你在某点上和他很像呢,你的文字一直很痛苦,即使你在表达幸福的时候,也是那样的不真实。 对于曾经的回想(《无知》的读书笔记部分)部分说明了这个读书笔记的不完整,首先承认一点没我并没有写完这部分的其他部分 常常容易想起一些事情,反反复复的想,拥有记忆是唯一可以证明那些幸福都是存在过的。常常陷于一种对过去的怀念之中,正如同我们不能抛弃历史,遗忘过去对我来说也是不可想象的。除此以外,别无其他。 记忆,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因为我们将一生寄托于我们的记忆之中。记忆是我们个人的历史,甚至是我们之所以为我们的所有财产,失去它,生命将归于原点。然而我们却可悲的不知道残缺它是真实的,还是被我们导演剪辑过的。 影片《东邪西毒》中有一瓶酒:叫做醉生梦死。据说喝了它可以忘了一切事情,一切不愉快的事情。然而当最后欧阳峰自己喝下后,才知道一切不过是一个谎言。一句话当时记得很深:当你不能再拥有,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再忘记。 于是我开始明白我习惯于把那些情节回想一遍又一遍,试图遗忘的过程也是一种再记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不愿意割舍那些其实如此微不足道的记忆,因为记忆对于任何人而言,就是不能再回去了,不能再拥有了。以及同时告诉我们,我们曾经如此贴近。远离家乡越远的孩子越是想要回来,逝去越是久远的回忆越是需要我们的召唤。 米兰.昆德拉并不这么认为:我们身后一起的时间越是久远,召唤我们回归的声音就越是难以抗拒。他说这是错误的。这一点却恰是我不能理解的。 米兰.昆德拉在《无知》里告诉我们,记忆的荒诞与可笑。我们可怜的记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留住的恰是这一部分,而不是另一部分。”是尽管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一定记住或遗忘些什么,我却总以为记忆却在我们的主观意识外,悄悄为我们留住那些在我们生命里不可忽视的片断,那些记忆所装载的画面一定对它所承载的主体留下过深深的印记.对于记忆的刻意回避或是强制记忆,总是让我们的精神伤痕累累,才知道我们对于自己的记忆是如此的无力。如此说来,记忆一定是独立于我们主观意志外,如果昆德拉所描述的“超越我们的的意志和我们的兴趣”的东西,(当然他只是想说我们对记忆的无选择性,然而这个偷偷的进行的东西,也暗示着它的客观性)。不,不,我不这样认为,我们的记忆,尽管它好像表面并不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进行着,然而我们那潜在的意识,对记忆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的意志和兴趣一定对我们的记忆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这种选择尽管不能被我们了解,正如同有时候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陷入一场莫名的偏执中。 于是,我还是要问这样一个问题,记忆——究竟是灵魂对曾经真实地再现,还是自己对自己的一场欺骗,这不只是一个如何选择的问题,还有是否选择的真实的问题。 因为时间是记忆的最大敌人,每一分钟的远离,让我们都不得不再次通过努力试图去再现。于是真心同意他的这句话:事实存在的原来模样已不复存在,对它的还原是不可能的。自然的生命的神秘本就在于其不可复制的独一无二性,奈何人类机器偏偏挑战这一难题,制作大量保持一致的东西。这个社会整给所有人设定一个规范模板,使人们尽量对号入座。我的怀念并不是为了去还原事情的真实性,欺骗我的可能并不是由我们控制的那个自己,而是我自己的记忆,然而(其实我关于我和我们的区分是很少,正是因为像我们老师说的,那个我具有一切属人的特性,它并不只是单纯意义上我的问题,而是所有人的问题)。 如果说回到祖国、家乡是我们最容易理解的关于空间维度上的回归,米兰.昆德拉却在回忆里找到了一个人时间维度上的回归。然而对于这个回归,他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回忆是否有一个衡量的时间容量?是否在某一时间内展开。于是我们试图去回想任何一个记忆,回想起的除了画面别无其他,于是我们知道:人们回忆起的过去没有时间。 在我们被称为孩童的时代,曾经有一种叫做日记的东西被我们不断地充斥着我们每天的生活。当它在那个时候仅仅作为提高我们写作水平的东西被记录的时候,我们一定忽略了它对于我们成长的作用。当我们的记忆不那么可靠时,我们是否可以相信那些埋藏在心底的笔记。日记是一定不能被外人看的,一定不能被允许被外人看,因为一旦它不再私密,那最真实的记忆的另一形态一定会变形,严重变形到失去意义。从这种意义上,我一次,一次也没有,写过一篇属于我心底的日记。于是尽管一直在写日记,我却从来不曾存在一个对那个实在不牢靠的记忆的补充,我一直都缺少那样一个倾诉对象。也由此想象对于生活,我是多么缺少信任感阿。于是我错过了,永远的错过了那个只写给自己的文字的时代。那个时候的我,写日记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一件需要去坚持的事情,我不能理解,日记的重要不是在于文字本身的含金量,不在于日复一日对看似相同的生活的复述,而是给自己一个空间去理解自己。日记的魅力正如同一封信一样,很多年以后它所呈现的会大大远远大于在它当时它本身的内容。当时的我并不能理解为什么日期对于日记是那么重要,日期是给日记一个标记,那些被记下日记的日子将在生命里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因为它被记忆以外的东西真实的刻画下了。正如上一段所讲的,日记给我们的记忆一个时间的维度。于是我们的画面有了清晰的前后。使我惊异的是,我始终寻不见那些我曾经的日记了,他们长久的遗失了。或许这是值得我高兴的,这预示着一种可能,我会在某一个不经意的午后,偶然翻见它们,于是它们会告诉我那些已经不常浮现在记忆里的也是属于我的镜头,至于文字和回忆是否能够美好的结合在一起,我并不愿深究,因为问题的答案永远不在,没有必要去到底是日记里当时的我有所隐瞒,还是我的记忆被模糊了。日记,这个镜头是内部的,是自己为我自己设定,而非关于我的外部的重复纪录。 米兰.昆德拉在约瑟夫的日记里描述的那个童男与女中学生的故事竟然让我感觉是我这几年来读到的远胜于萌芽上那些小资情调的文字的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故事本身或许显示着一点荒诞的色彩,实在喜欢作者对这个故事的处理。并不想重复这个故事,因为在米兰.昆德拉的小说里,绝对不是对故事情节欲罢不能的追求,而是对文字背后意义阐述的魅力。所以对于我来说,只是纯粹的希望找几段出来。这如此特别的小说。我开始要同情那个并没有自杀成功的女孩了。我们的生命具有无限的可能,是拥有着未来的,未来是遥不可及的,是虚无飘渺的,并不值得我们的相信。我们的信念里都有一种对永恒的追求。永恒就是时间的凝固,我们将不再被时间所困挠。而未来使永恒永远不能发生,她要毁掉未来。死亡可以是没有理由的,我们并不需要给每一个死亡的人都加上一个原因,他为什么要死?这段内容其实我无须多言,因为看这段故事是如此让人觉得有吸引力,那是青春和年轻对于生命意义的特殊吸引力,我们可以理解,那种毫无来由的冲动。(以后再讨论这段东西吧) 约瑟夫和伊莱娜多年后的相遇,对于两人同时都是醉心的。曾经他们是认识的,伊莱娜清楚地记得约瑟夫当时对她的倾心。然而他却什么都不记得。于是正如米兰.昆德拉在那段里所描述的,他们的相遇是不平等的。也如同伊莱娜在祖国的同伴们去试图把她带与他们曾经共同的回忆里。我们的记忆里通常有很多其他个体的参与,拥有共同经历的人被我们赋予了某种意义上具有的联系。然而记忆是奇妙的,共同的一段回忆,可能在一个人的心里被记住了所有的细节,而在另一个人心里却不值一提。我在回想那些印象里,或近或远的画面里,所反复咀嚼的记忆,有的小的如此可怕,小却被深刻的记住。我们记忆的能力不一样,我们对于彼此的重要性也不一样,我们对于细节的关注点也是不同的,于是,对于拥有相同经历的两个人却很少会拥有相同的回忆。任何要求别人进入你的回忆里的想法都是奢侈的。 回忆是一个人的事,从来都是。因为事实的原来模样已经不复存在。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都是辛苦的,他们一生都在试图还原历史。然而对于历史,他们一直存在这样一个对时间的逆流,他们是因为现在而反推当初,然而这个样子永远也不会得出最真实的历史,因为当初的我们是如何也不知道现在。 时间比空间更特殊的地方就在于,他是不可逆转的。对于过去我们拥有的永远都是解释般的回忆。正如同能活到80岁的人类是一个种族,活在时间的一维里的人类也是一个种族,想象对他的逆转、任意跳跃会让我们不再是人类。不再是人类而去假设情况发生以后的事情是无意义的,因为我们将不再以此思维方式活着。 回忆太美丽。 (七)卡列宁的微笑——对爱的阐述本来是要写《罪与罚》的读后感。哈哈,原谅我对假期的眷恋。各么为了更新我的空间。就又把《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最后一部分拿上来吧。
介于我既难以说伟大的进军的含义,也无法理解媚俗的重要性。那么为了自己偷懒找一次,就略去吧。 文章到了这里也就快结束了。以一个动物的死来结束这个具有象征性意义的故事实在是很残忍。但作者不只是写他死,是为他唱一支牧歌。从一只狗的死亡里我们更理解生命的意义。 一个动物的微笑。一条狗的微笑,在我看来是很奇妙的东西,我也一直着这样的信念,动物是怀着充沛的情感的。昆德拉在文中提到笛卡儿的自然观。人是自然的管理者和主人。而动物只是机器。一头牛或是一匹马在为人服务时发出的悲鸣只是一个机器的声音。我想这会让所有热爱着动物的人都受不了。我是这样想的,当机器还没有发明时,如果那时候笛卡尔出生了他会那样认为吗。(人的思维当然和历史有着莫大的关系,但是我只是想说动物是自然的产物,不是人类的产物,只有机器才是人的发明,这两者有多么本质的差别)。我为动物悲哀,他们不够能力反抗人类的统治,于是在他们辛勤为人类服务的时候,却换来了这样的理解。我并不是想用人类的情感去理解动物的想法。但是我可以感觉坐在马车上被抽着的马的痛苦。真的,我感觉了。那一刻,我想为它而哭。我觉得自己很残忍。 不认为动物有感情的人当然是不能理解一条狗的微笑的。如果要看下去这样,我们必然要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动物也怀有着情感。一种属于生命体的情感,这是所有生物共同的情感。说真的,我喜欢这个标题,紧紧因为一条狗的微笑。我实在是很喜欢狗。 特雷莎也是喜欢的。她把这条狗逐渐变为托马斯的替代品。她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即她对于一条狗的爱胜于她和托马斯之间的爱。这是一种完全出于自愿,别无所求的爱。对于一个人我们往往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文章中有这样一段对爱的阐述:“他爱我吗?爱我有多深?是否比我爱他更深。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的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我们太需要一个爱的回应,以至于不能全心的去爱,只有对于一条狗我们才能这样坦然的爱。我认为对狗的喜爱往往预示着我们人的寂寞感与不信任感。人永远有背叛的可能,永远存在不属于自己的一面。而一只动物却没有。我们可以观察它们整个的生活。即使我们也可以对人这样做,但是这样做也不能让我们真正看到一个人的心。一条狗,让我们这样爱,我们不需要它的回报。 然而文末的这条狗却是快要死了的。用微笑和死亡放在一起。这是多么具有戏剧震撼力。一只腿上有疾病的狗,一只腿上生了肿瘤的狗,却正是在他的见证下,有了特雷莎和托马斯最美好的爱情回忆。每天买给它两只羊角面包,然后佯装不给他,让他追,他的微笑(叫声)最后赢得这场游戏的胜利。这只狗是他们十年爱情的见证。 所以她才在托马斯提出要帮卡列宁照相的时候,感到这样绝望。拍照,托马斯认为这是为了纪念卡列宁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然而特雷莎怎么可以忍受成为过去式的卡列宁。他们走着,看着卡列宁,一句话也不说。这是他们唯一不让卡列宁成为一种怀念的方式。 所以特雷莎才会在收到一封陌生女人给托马斯的来信中显得那样绝望。她带他回到布拉格,又让他来到乡下,让他失去了医生的工作,所有的这一切都好像是一种对他的占有的表示。可是现在这一切仿佛都没有了意义。她不知道没有卡列宁的日子,她是如何的无依无靠。 所以我们一直说,特雷莎是弱的。她一直都需要一个依靠。以至于那个警官对他说:“如果这不是您的意愿,我决不能这么做。我没有这个权力。”受到这样的感动。(回到第四章的灵与肉。)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特雷莎突然明白一点,弱也是一种手段。这正是托马斯唯一的弱点。软弱使托马斯最终倒向特雷莎。我一直这样认为,男人的强往往是在另一个男人的强得到印证。男人的强也要在一个女人的弱上得到展示。 卡列宁在托马斯要给他安乐死最后的时候看了特雷莎。特雷莎感到了一种信任感,一种让人心悸的信任感。她一生再也不会受到这样的目光。卡列宁在等待一个答案,它一生都在等待这个答案。对于一个弱者来说,承担一个生命的抉择实在是太痛苦了,即使相对于卡列宁,特雷莎可以成为一个强者。但是我想这个比她更弱的弱者或许也曾让她感受了很多权力意志的快乐吧。我知道这么讲很残忍,但是我们知道在强者身上很容易产生一种对弱者的怜悯,以至于变成了一种爱。当一个弱者(精神上的弱者)向一个强者求助时,我们就会产生一种去保护的感觉。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对于这句话我不能再多说什么了。至少我现在除了认同,一无所有。
写到这里,并不代表我对其的思考画上一个句号。而是对于目前的我,我想就此停住了。这整篇东西的思想并不是非常连贯的,只是用打字的方式,如实记录了思想的过程而已。只是很可惜,思想在看到文字那一刹那所涌现的东西往往容易被搁浅。于是只是一边写,以便有了新的感觉。 不能生命承受之轻(五)轻与重继续我的读书笔记。对于不想看的同学太冗长,对于看的人来说太粗燥。算了,写了,还是放上来吧。 米兰.昆德拉在俄狄浦斯的故事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因为无知而获得不被指责的权利。这份权利等同于原谅吗。我们说不知者无罪,那么同样如何理解。作者的思考是放于人性上的,也是对于国家政治的。政治,这一至高的权利使我们陷于怎样一种愚昧阿。 姑且以我所能够理解得去理解吧。所谓无知的确是一种可以原谅的借口。甚至带点无辜的意味。所谓的无知确是这样而有界限的。当你触犯了法律,国家马上否认一切你所谓无知的权利。他们说,这些东西是必知的。无知有另外一种可恨的品质。他们让你把你对于自我所做出的行为免除其一切所需负担责任。 共产主义在使得捷克人失去了自由以后,他们这样说着,我还以为不会这样呢,谁知道呢。这看来真是实在的笑话的,因为若是你把它放在日常生活中,这算什么呢。你考试时贪玩以后,你考砸了。你说谁知道会这样呢。难道当初你不坚守着认为其实玩一玩对学习也有好处的信念。当然这个例子太过于轻浮了。但正是因为轻浮所以你的借口马上会遭到否决。而当共产主义的失败时,他们的无知是可以原谅。谁会知道历史的决定呢,谁又会预知未来呢。是啊,谁会预知未来呢。他们在这里的无知并不是人性本身苏格拉底式值得赞美的无知。而是对未来的不可知,正是因为我们谁都没有办法预知未来,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在重大的决定上,好像行动和结局的关联就不会如同考试和贪玩表现的那么明显了。因为如果我们一开始他仅仅是贪玩决不会那么做,我们恰恰是在认为它的作用是学习。我们不能说学习一定有好成绩,贪玩一定会考砸。但是很明显,我们所做的一切在我们的信念都是对结局最好的。无论怎么样,既然你有勇气对无知发起你最坚定的行动,那么难道你不该为这所谓的行动负责吗。 俄狄浦斯刺瞎了双眼,来承担这所做的罪恶,我们并不因为他的行为而感到他的罪恶,我们在他身上感到是命运的无力与苦难。这一切,看似怎么样都摆脱不了。但是他最终的行为看似好像是一种很悲剧性的结束。但其实却给了我们其对命运的最大抗争性。他的刺杀双眼是为了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后果的一种承担。当你承担起你所做的一切时,你也就否认了你所做的一切仅是由于命运的摆布和非你自我的意愿。这是一种对待生命的态度,承认你所做过的一切。我在这样的人身上看到是其巨大的勇气和对挫折的抗压力。他刺瞎双眼儿并非选择自杀是他勇气的更好的证明。我一直认为因自身的绝望而选择自杀的人是懦夫。他有勇气面对死亡,却竟然无法继续接受生的挑战。生和死是不是一个人的自由。死在某种意义上是不道德的。我蔑视那些由于自己的某些过错而选择自杀的年轻人。在那一刻,他们怕对不起他们的父母,他们没有勇气承担生命的重量。正如尼采在三种变形中的第一种驴子的变形中,重量是精神的第一形态。生命的重量是人活着的一种必须,他是肉体的重量还是灵魂的重量,摆脱他的方式即是让灵魂分离肉体,两者无论少了哪一种。都是一种死亡。所以我无限肯定俄狄浦斯的做法。在我看来,这是勇士的行为。那么就此也可以对比那些共产主义的宣称者的无知说。是这样的可笑和无力,却又这样强有力的推开一切要对其发难的力量。 托马斯在与这个力量试图竞争(或者说只是要呼一口自由空气)的过程变得几乎一无所有。他必须放弃了他原来美好的医生工作。而转边于一名擦玻璃窗的工人。 在这节里另一句并在以前就有的提到的过的贝多芬的曲调中的动机: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在这里又被主人公托马斯反反复复考虑着。在他看来,人生是否只有一种选择,当他做出这种选择时,是否是非如此不可。特雷莎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偶然。他为了这个纯粹的偶然已经承受了太多的生命的重量。但他又必须要保护这个脆弱的偶然。 而什么是托马斯生命的必然,作者在这里揭示了托马斯生命的两个重要意义。他的手术刀——他剖开别人的身体的工具。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他用手术刀去剖开每一个生命其内在的构造与秘密。作为一个男人,他用手术刀去剖开一个女人内在而不公开的私密。对于他,他每一次做爱,即是去发现一种独特的我。“‘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我们能够想象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似之处。个别的‘我’,在于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估计不了,需要在他人身上揭示它,挖掘它,政府它。” “促使托马斯追逐女性的不适感官享乐(感官享乐像是额外所得的一笔奖赏),而是征服世界的这一欲念(用解剖刀划开世界这横陈的尸体)”“被征服对象的价值与征服她们的时间成正比。”这话听起来让很多女权主义者都很不高兴,为什么我们就是被征服的对象。好像对于男人,我们不该有秘密而言。但也正是这样,托马斯的征服只是性上的征服。谁能证明他灵魂上的征服呢。我们该不该说,这样的征服还远不能真正发现世界中的我的独立个别性。其实到底该怎样理解他发现女性身上那不为人知的一面的征服,这一种极为秘密的独立性是否真的可以揭示一个人的灵魂。我对此表示怀疑。也许我们可以这样想,征服有太多种手段,这只是一种。这是一种托马斯式的征服。征服这个词是很有内容的,因为它的深决不在于肉体上的,真正的应该是精神上的。但我还是那一承认对于那隐秘性的征服就是对灵魂的最大征服。还有阿,对于昆德拉小说中的主人公(他自身未曾实现的可能性),他将如何去发现隐藏在同性之间的秘密。还是征服这个词只限于强者对弱者,男人对于女人。 所有将大地比作女人的男性们,我真是不知道怎样评价他们(站在女人的角度上,这永远是一个被男人统治的世界)。大地象征着一种母性的普遍伟大,它是柔和而又谦逊地,无论你怎样背离它,终究回到她的怀抱。尽管我们每一步的努力都向往着脱离她。这和母亲如何的相似啊,确切的说,我认为把女人比作大地,不如把母亲比作大地(事实上这样的比喻也太多了)。但是我们每一步的努力与脱离都是站在他的基础上的。我们无情的给了她多少的伤痕,我们口头上给的无论是多少的赞美。都无法在实际行动上实现那么一点点。无论我们在她的身体内或者外挖掘或者建造,我们始终都坚信这样的事实,它永远在我们的脚下,不离开。你不能离开她,她也不会舍弃你。所谓的这个比喻,很恰当,但是这样残酷。 “历史如同个人生命。捷克人仅有一部历史,他和托马斯的生命一样,都将终结于某一天,无法上演第二回。”“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的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把历史和生命放在一起比较是个胆大而又自然的想法。但是生命和历史一样,往往会带有一种时间的厚度。当它意味着所做过的一切永远被极易被停格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感到生命与历史的沉重吗。可是作者却认为历史是轻的。这里存在一个分歧。即当把生命看作历史,那么他就是厚重的。当把历史看作生命,那种奇迹般的轻突然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目瞪口呆。这轻是因为。。。我只能理解为那种让人无法捉摸,无法承载的要称为轻。或者说,重到一定程度,超出一种负荷,也会看上去很轻。这轻,夹带着比重更多的质量,其并非一定要表现在重量上,也可表现在一种状态。我们能说一件东西又多重,我们却不能说一件东西又多轻。 呵呵,瞎扯一记。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四)灵与肉 废墟的市政厅是战争的罪证,人们对其有无限的保留渴望:“要展示毁灭,夸耀丑陋,标举悲惨,露出断臂的残痕,强迫全世界都来观看。”我想这并不是共产主义国家独有的行为,而是整个世界都这样做的。正如同特雷莎想到她的母亲的行为。是的,这两种毁灭如此相识,但是我们却很轻易地接受前者而否定后者。其实一样是一种悲痛,我们一样都不愿意看到。但是只有一种悲痛的方式来祭奠曾经如此这样的事实,才会更有价值。
集中营:对共产主义的害怕更体现在这一意义上。“残酷和暴力只不过是其次要特征(而且绝非必然)。集中营,是对私生活的彻底剥夺。”而“来到世上,就是来到它的中间,不平尽全力,就不可能从中逃出去。”呵呵,对于这一段话,我不做评论。
其中还有一段话引起我的兴趣:“没有答案的问题是一道令你无路可走的障碍。换言之,正是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标志着人类可能性的局限,划出我们存在的疆界。”在这一意义上,哲学一方面在不断重新修订来划出我们存在(并非生理上)的疆界,另一方面,也是在突破这种疆界,试图夸大我们的疆界。所以问出没有答案的问题是伟大的,是哲学的任务。但是所有人都渴望着突破着现有的疆界,这是人对未知的无限求知欲,也是人永远不会满足的边界。对于没有的,对于不知道的,我们有一种和惯性相对的思想引导着我们去探索。明知道到没有答案和不可能,我们依旧在探索,探索自身完成了人作为人的根本属性。我爱这一属性。
再次回归到灵与肉的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特雷莎的痛苦。托马斯在性上是不忠的,他可以接受不同的肉体,尽管他在爱情上是保持着对特雷莎的忠实度。(呵呵,这个问题我以前在寝室和同学激烈讨论过,我认为这种区分是可以忍受的)。所以我才认为,爱情上需要的是一颗契合的灵魂,非肉体上的差异是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的,只有灵魂是爱情唯一的保证。无论如何,特雷莎是厌恶她自己的肉体的。“既然它不能成为托马斯生命里的唯一,那么它就输掉了特雷莎一生中最大的战役。”特雷莎在灵魂与肉体的分离下感到无限的痛苦。当她求助于托马斯的时候,他给了她这样一个答案:去死吧。她遵照他的意愿来到那座山。死亡的阴影下使得一切都变得沉重和凝固。在她临死前,她说“不,这不是我的意愿。”于是那个拿着枪的男人对她说:“如果这不是您的意愿,我决不能这么做。我没有这个权力。”他的这样的温柔和蔼的一句话,让她背过去,怀抱着大树而哭泣。那一刻,她的灵魂受到了冲击。 她产生了对着这个男人深深的眷恋。
面对着托马斯对于她的想法的沉默。她明白“她无法超越他们之间耸立的这道沉默的屏障。她失去了开口的勇气。”“对于她来说,他太强,而她太弱。”在特雷莎的肉体对她的灵魂作出了背叛的那刻起。她觉得爱情是这样的不牢靠。爱情是这样的诞生的:“女人无法抗拒呼唤她受了惊吓的灵魂的声音。,男人无法抗拒灵魂占据他声音的女人。” 当她看到布拉格公园的长椅漂落在河水里的时候,“她明白他所看到的,是永别。永别生活,生活正带着所有的色彩逝去。”这样子带着无限感伤和寂寥的句子正是女人们的最爱。我放在这里,以此感受它在我灵魂上所留下的感性的痕迹。对于我来说,感性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不解之词(三)
视角以萨比娜(托马斯最具代表的情人)的角度展开。由于对性爱的不理解,我很难明白一顶圆礼帽对于做爱的重要性。在我看来,其并非一定是要一件圆礼帽。而是一件具有特殊意义并一直作为性爱工具的物品即可。关于其引出的意义,并不了解。 然后开始谈萨比娜与其另外一名情人——弗兰茨之间的人与人之间差别的看法。而他们俩的不同正是由于其不能理解萨比娜戴礼帽的行为开始的。 每个人对于事物的理解如此不同,昆德拉这样说。 对于不解之词我挑一部分讲: 女人:这个女人并非指性别上的女人。二是作为女人的一种价值。正是如此他认为萨比娜是女人。而他的妻子呢,他对她一直保持着一种尊重,因为她是如此爱他以至于愿意去死。为了这种爱他低下头,开始认为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爱情。而这种尊重来自于母亲:“他爱母亲,而不是爱他身上的某个女人。柏拉图的女人之理念与他的母亲是同一的,也是唯一的。”而这正是让我理解的地方。一个女人为了爱情牺牲,正如同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牺牲一样,是一种母性的力量。而这正是女人的价值所在。没有那种力量的女人不是女人。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看清这一切以后,他马上选择了放弃他。而让他这样做的可以说是萨比娜也可以说不是。
背叛与忠诚:弗兰茨对母亲的忠诚之从始至终的,在他看来忠诚就是对生命完整性的坚持。作者说萨比娜更喜欢背叛。这一段关于背叛的讲述让我很是喜欢。尽管我从不认为我是善于背叛的孩子。“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在人性中我一直认为有两种力量在牵引着。一种是习惯(守旧)的力量,一种是对于自由(创新)的渴望。正如巴门尼德所叙述的对立的世界,世界上很太多东西分正负两极。人永远都活在一种对自身的平衡中。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马克思的矛盾的对立统一理论才显得这样具有总结性和深刻性。这种习惯和自由像很多组矛盾中的一种,改变这样我们的人生轨迹。人也正是在每一次在对于矛盾的处理过程中,产生了一种差异。往右还是左,但这不是不是一种偶然。其伴随着你人生的信念。中国人自古讲究中庸,过犹不及,在矛盾中的中立,像亚里士多德对人性的善恶的评价选择,在节制和奢侈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并且我们这里所谓的中立并非是数学中的平均数,而应该是一种恰当的状态。这种恰当在哪里,谁又知道。人活着天生就缺少一种尺度,自己给自己的尺度永远有偏差,于是有上帝。(上帝还不是自己)。。。越扯越远,拉回来谈背叛。作者最后的这段话也很精彩:“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的使我们里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每次的背叛我们都希望能往相反的地方去,但其实结果永远不是你想的那样。正如在黑色上涂上相等的白色,你只会得到灰色,原来的轨迹不能够不存在。你往左再往右,你回到原点的时候带着与你一起前进的时间于是一切都不再原谅。生命的不可逆转,对于其的颠覆性思考,或许这正是尼采永恒回归说的魅力所在。或许在背叛了很多很多次以后,又回到原来。然后发现每一次的背叛都是这样的相似,对于自我的否定,形似点在于否定的否定就是肯定。在他们两人最后的一次性活动中——“他们都春罪在另自己获得解放的背叛之中,弗兰茨起着萨比娜背叛了他的妻子,而萨比娜骑着弗兰茨背叛了弗兰茨。”
光明与黑暗:这个我只要谈一点。因为关于性爱的理解完全没有(这正是读其作品最受限制的地方之一)。“那黑暗使我们每个人内心所在的无限。(是的,凡寻求无限者,只需闭上眼睛!)”这理论说实话我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过,一直无法理解无限的我在这里突然想到事情原来可以这样。当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无论我们看到多少,站得多高,“登泰山而小天下”又或者“望洋兴叹”。当我们的视觉承载得越多的时候我们所知道我们未看到的就越多。正是因为我们学习了才知道我们更加的无知。这是人的一种心境。(或许等我准备一下就再谈关于世界无限可能性的认识)。但是昆德拉给了我们一种更好的办法。既然你要受视觉的限制,那么不如闭上眼,当你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你才不会受到思想的限制。在这种状态下才能感受无限。我们一直羡慕小孩,因为当我们看到太多和知道太多(但其实真正不算多)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借助习惯的力量看待一切。我们会对我们的世界或知识保持一种认同性。认为本该如此的。这正如同我们受世界限制的原因一样。所以这让我想明白为什么我的老师要认为世界非但不可知,并且我们所做的一切对于世界的认识并非让我们更加认清了这个世界。但是我仍然不统一她的这一观点。这如同你希望你永远做婴儿吗,你希望你永远是瞎子吗。对于世界各种事物的认知的确会让我们在惯性(休谟的惯性理论有时候真难以辩驳)的牵引下限制我们的思维。但这我认为和无知一样,你只有有了知识才更能清楚你的无知,你的学习是为了更好的认识无知。但这种无知和你一开始的一无所知完全是不同的。我的老师承认我的后一点却不承认关于世界认知的看法。一无所知的时候是无限的表达式吗。。。一无所知和什么都知道一样吗。。。这点我们永远都不知道,这两者我们也都永远达不到。但是我却坚决认为我们为此而努力的所有过程都是值得的。闭上眼,的无限,是一种很现实的无限。
活在真实里:这句话是卡夫卡日记或书信里的一句话(这是作者在书中告诉我的。我对卡夫卡有天生的好感)对于这样一句话很容易产生对自身的这样一种疑问。我们究竟是否活在真实里。(我也不知道卡夫卡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句话的)这真实是指我以外的客观世界对我的真实性,还是只是我自身对于我自己本身的一种真实性,很显然,作者想要揭示的是后者。怎么样才算活在真实里。我们活在两种情况之中,即有公众(只要是不和同住一屋檐)的目光在场和不在场两种情况。“一旦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我们是应该消除这种隔阂呢,以便更好的实现自我的真实。还是保留这种不同,以便达到在私密情况下真实。那么我就想到另外一个问题,究竟在公众目光下的自我是否真实。或许对于这个答案应该这样回答,那个自我也是“我”的一部分,也是“我”的一种状态。所以不管何种状态下的我都是“我”。既然都是“我”,我们何以认为没有别人在场的就是最真实的自我。或许有人认为,因为那没有外在的干扰。所以才能表现出最本质的自我。而我认为一个人是无法区分出他的最根本自我的。每种我对于“我”都很重要。当你身处在这个世界之中,你就不可避免的受到了这个世界对你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成为你的一部分。无论是在有别人、或没别人,又怎么样的别人,你都是最真实的你。即使有人活在一种欺骗之中,而在我看来,这种欺骗也是你的一部分,,也是你,所以我们一直都活在自我的真实之中。这个不同的我的差异,与其说是我自己的产物,不如说是大家共同的刻画。有些人活得很虚伪并不代表他活得不真实,他的假在某一程度上也是他真的一部分。究竟我们要不要活得表里如一,把所有的我归结为一个我,在这样想的时候,你就区分了两种情况,而一旦区分,你就肯定活得不一样。无论你怎样努力,在这种意义上的真实性无法消除。
还有很多不解之词:墓地、游行。。。都非常值得思考。我对他们并没有最深的感受,因为无论是教堂、还是墓地或是游行都是在我的世界之外的。所以就不评论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这篇文字的结尾,所有看似的不理解仿佛又回到了最初可理解的状态。在两个人又分开的时候。正如同特雷莎和托马斯之间的关系。托马斯和萨比娜一样,都在远离彼此的时候再一次感受到渴望他们在身边的感觉。或者这就是距离的感觉,站在事物之外才能看清整个的事情。萨比娜在去托马斯和特雷莎墓的时候突然理解了弗兰茨对墓地的看法。她突然希望弗兰茨再回到她的身边。但是我想等到他回来了,她又会对这一切心生厌恶。尽管在思想上,所有的矛盾和差异在某一状态下到达了一种统一。这就是马克思的经典矛盾统一原理的应用了。
其实这篇东西写得真的很有感觉的。就这样吧。估计大家又看不下的说。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二)灵与肉(二)灵与肉 我个人认为昆德拉的这段女性视角讲得更透彻。或者说他本身就是对关于性方面的情况把握得更为清楚。所以尽管对不了解性的我们,文字还是显得这样直白和清楚(这里我特别指开始特雷莎和她母亲的关系),并且极具吸引力。 13、母亲由于特雷莎的缘故只能嫁给一个她最不想嫁的男人。尽管在这之前她是如何保护自己,使自己看起来要圣女一般。九个男人的求婚也于事无补,她只能选择那个带给他特雷莎的。特雷莎的出现是她母亲摆脱灵魂的开始。“她相信生命的最高价值就是母性,母性意味着伟大的牺牲。如果母性是一种大写的牺牲,那么做女儿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大写的错误。”在特雷莎出现以后,他的母亲的肉体就完全摆脱了灵魂,用一种非常赤裸的粗俗的方式活下去。并且她要求特雷莎也这样。这个她生命的延续,这个她生命不幸的开始,怎么可以不与她一样抛弃灵魂的活着。 特雷莎明白母亲的苦处,尽管她看来是这样不可理喻。她要求她洗澡的时候不关浴室的门以便她的父亲可以随时闯进来。她自己也经常一丝不挂在家里走。特雷莎还要为此去拉窗帘,对此她只是笑笑。她读书到一定时候她母亲就让她去餐馆做女招待,尽管她的成绩那样优秀。(这段叙述我看来是不必要的,指代后面的这一切) 这一切都是她母亲强烈的报复心。她恨特雷莎甚于一切,因为她才会这样没有灵魂的活着。仅仅是由于肉体的一次失误。“因为母亲最重要的举止,那椅子我毁灭之举,体现的就是她,就是特雷莎。”在托马斯来到之前的人生中,特雷莎一直处于母亲的压迫之中,她要求她抛弃她的所谓的灵魂。于是特雷莎一直在与这做斗争。 其最好体现就是特雷莎每次手中带着的一本书。上街时带着的一本书把特雷莎和街上所有的其他女孩子区别开来。(呵呵,这一点我也深有同感,我一直希望的就是那一本书而非一只手袋在街上走。即使我的手袋也会放一本书。在世界遗弃的时候拯救自己。一直希望的是徘徊在书城里而非时装店里。米兰.昆德拉说出答案,答案是一种很奇怪的虚荣心,因为所有的所有我都是希望别人看到是我的灵魂而非外表。或许这表明对自己外表的不满意吧。有时候我们会非常否定这个其实完全不是我们自己决定的肉体。所以产生这样一个问题,这个身体属于我吗,它属于我,但和我的灵魂无关,它是别人给你的一套住所,难道你可以去因为一个外在别人给你的住所而去评价它里面住的人的价值吗。当然,我们不可能摆脱这个肉体,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它早已和灵魂结为一体。无论我们有多么憎恨他它,灵魂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依附着它。它是灵魂的空气。呵呵,充满矛盾的对立统一,真是无处不在。) 书成为她灵魂的一种标志。尽管这样的她也显得陈腐。这样拽着灵魂恐怕她会在某一天遗失的她才会在托马斯出现的那一刻产生这样的感觉:“她的灵魂从每一根血管,从每一根毛细管和毛孔中飞冲到表面,要让他看一看。”因为这个在酒馆里打开书的男人是能带她实现自己灵魂的最好实现。巧合在这里出现,这一切都是召唤着她要改变她的命运(而她的命运就是和她的母亲做斗争,就是拯救自己的灵魂。) 省略那一段托马斯思考过的巧合。的确,托马斯的意义对特雷莎来说也许并非因为他是托马斯,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摊着书的男人。这个男人是偶然的结合体,从他出现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要改变特雷莎的命运。“为了这一份难以忘怀的爱情,偶然的巧合必须在最初的一刻起便一起降临,如同小鸟儿一起飞落在阿西西的圣方济各的肩头。”(这句话是意味深长的,因为在文中不只出现一次。)我们很容易说这样的巧合不过是小说里非常戏剧性的一幕。但是如果你看了作者关于这一段巧合的描写,你就会知道其实偶然是很单纯的事件,其背后特雷莎那种想摆脱她母亲控制的强烈想法或是说充分找回她灵魂的念头才是最根本的必然。“我们有理由责备人类因为对这些偶然巧合视而不见而剥夺了生命的美丽。”在我看来,这一段的偶然又或许是必然性最好的体现。如果没有那所谓的必然,就无法串联起那些在我们看来其实非常简单的事实。 她带着《安娜.卡列尼娜》去找他。这是她通往那个世界的唯一门票。(其实我满气愤作者把这一切都明说了,这样就仿佛连一点思考的余地都没有了,不过正是这样直白的表示,才让我更易于明白主旨。)而她的肚子却在见到托马斯的那一刻很不争气的叫起来。因为在她生命最关键的时候,她的肉体竟然以这样的形式提醒着她的存在。 22、虽然托马斯接受了她。可她心里有着极度的不安,因为托马斯是她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连线。如果托马斯哪天遗弃了她,她只能回到过去。但是她找的又是托马斯这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必须不断徘徊在他的情人之间。于是她强烈的不安感在她的梦里显露无遗。作者一共说了三个梦,非常有象征意义。我觉得昆德拉突然在那一刻变成了弗洛伊德式的梦的解析者。(唯一不同点就是这梦本身就作者根据情节需要而设立的)其中分析的最精彩的就是那个关于游泳池的梦(不再重复)。这个梦是特雷莎关于托马斯与他情妇之间最不满意的地方的体现。她害怕她成为她们之间的一员。成为一个托马斯命令脱衣服的服从者。(尽管她也这样做),她们的悲哀就是她们在托马斯的命令下完全失去了灵魂,她们只是肉体的承载者。她们一起在这种服从下等待与接受着死亡。“死亡终使他们变得绝对相似。”她害怕回到他母亲掌控的日子,于是她逃离,但他不能再落入另一人的日子。她的所有行为都只是为了证明她灵魂的实在性。 27、特雷莎在这种生活的空虚下,投身于摄影事业。并不是出于她对摄影的偏好。而是她自我生存的一种方式。她渴望找到她灵魂的展现点。而当时俄国对捷克的入侵正是最好的机会。给了她充分的素材和激情去投身其中。很抱歉由于历史知识的匮乏,对于这一段入侵本身并不太了解。所以只是匆匆略去的讲。作者在这里用到一个词“软弱”。这个词是在这个时代无论用在哪里都充分遭到鄙视的词汇。昆德拉却给了它可理解的肯定性。有一句话很好“正是因为弱才应该知道要强,才应该在强者也弱的不能伤害弱者的时候离开。”虽然第一次我对这话投于无限的肯定性。不过再想那种弱大概也是强者的弱,强者的弱处也体现着它的强处。当然不否认那句话,那句话的中心是弱者的中心。是我们人心在很多时候都无法弥补的脆弱。我们无可否认,特雷莎是很聪明的女人,或者说是很有才华的女人。但是她和其他很多女人一样,认为她的存在只是为了证明一个男人。用她的弱证明他的强。 这段文字里有一个很有趣的关于卡列宁(狗)的描述。他说狗的时间并非以时间而是以循环的方式走着。对于这段话(很精彩)我是这样理解的,因为人感受到了时间的不可逆性,而狗的日子只是一种重复,在这种重复里,它渴望每一件事都是一件永恒不变的事。所以这让我想到休谟的惯性。所谓惯性,是动物与人共有的。排除理性,就失去了人和动物的本质差别。 总算有人留言了,还是很高兴。暑假里想稍微做点有意义的事,所以写了。否则——打游戏会使我崩溃的。其实发现上面所写的有点违背我的本意。其实括号内的内容更值得一看。因为其他的只是我对故事的一种精简诠释,在我后面的篇幅里我完全摆脱这样的写法。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一)轻与重
(一)轻与重
接下去是故事的继续:到这里我一口气读到14.
托马斯没有找她,但是特雷莎来找他了。并且第一次在托马斯的床边有一个女人陪他睡了觉。托马斯是排斥这一点的,他拥有很多很多的情人,他和她们只有“性交谊”的关系。他和她们的见面一直是有间隙的,他不能经常面对一个女人,他也不能忍受有其他女人在他的长发上和她一起见证白天的到来。所以他只能在和她们做完爱后把她们送回家,或是自己离开。但是特雷莎在与他第二次见面的晚上就打破了这一切。于是他开始在特雷莎和他情人们之间的徘徊。他爱特雷莎的,但是特雷莎不能忍受他的不忠,以致她自己每每在关于他离奇的梦中醒来。他要安慰她、为他解释。他是矛盾的,他说他没有不忠,他又为他的不忠找理由。
这也就是他在轻与重之间的抉择。但是他没有做出抉择。他觉得这样的人生挺好的。但是特雷莎为他做出了抉择。她离开了他,带着他送给她的为了弥补他所不能她的慰藉的狗重新回到他们相处的地方。(我还是不叙述故事情节了,因为当中略去了很多的关键点)于是在她离开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轻快的感觉。
主旨的提及:“他跟特雷莎捆在一起七年了,七年里,他每走一步,她都在盯着。仿佛她在他的角落上套了铁球。现在,他的脚步突然间变得轻盈了很多。他几乎都要飞起来了,此时此刻,他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正亭受着甜美的生命之轻。”
(我把情节一省再省)
16.托马斯由于在这之后马上感受到了失去特雷莎的生命是多么的痛苦。他无法摆脱她给他带来的同情病(他自己这样认为)。于是他又回去找她。这是他生命挣扎的过程,他对医生说贝多芬的一句词:非如此不可。作者在这里谈到的是人们对贝多芬命运理念的阐述。我们分享着这样的信念,即生命如果没有必要的重量,就会失去它的价值。然而直到他快接近那块领域的时候,他突然想到,真是如此不可吗。这是轻重的衡量在他生命抉择里的斗争体现。
于是又回到我一开始所关注的一个问题。生命的不可逆推性。他的对她的无法摆脱能持续多久。他如何知道,如何证明,这不是物理实验(科学在现实生活中开始展现它的局限性)。他永远不知道他的选择是否正确。
17.他回去了。当他回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又觉得他对于她的渴望完全没有了。作者在这短短一节里触及到了偶然与必然的关系。偶然与必然性的争辩也是我读哲学以后认为非常有价值的一个问题。托马斯对特雷莎对他爱情的产生点,想象如果不是那些偶然,特雷莎可能爱上的就是另一个男人。而对于她对他这样偶然产生的爱情他觉得为什么他必须这样必然回到她身边。
至此,第一部分结束。托马斯的视角结束。这也正是昆德拉叙述小说是很吸引人的一点。视角的转换,然后故事突然以另一个面非常不同的面貌展开。我们作为我们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跳开我们自己的思想思维。世界的面貌是非常单一而固定的。我在这里突然想到培根四假相说中的同穴学说。而昆德拉正是在这一局限上以不同视角来展示世界。我以前也看过萌芽上用类似笔法写作的同学。不过这种手法不是一种修辞手段。我认为由此想到上帝的存在。站在戏外面的看戏人。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一)开始读米兰.昆德拉的作品——《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对于这一篇的书评。我准备边读边写。原因很简单,我无法在读的那一刹那所产生的强烈的认同感再把它放在心里。而对于我的很多书,我都喜欢在书边做笔记,以保持思想的同步性,并且让思想的鲜活度能够停留住。不过由于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并不想划书,所以还是一边写此的笔记一边读。(我渴望下雨,渴望在读每一本与我心灵产生共鸣的书时能够下很大的雨,在很深的夜,或许这样这样能够可以让我更接近自我,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更能体会孤独的含义) 这本书在没有看之前我已经对它抱有这非常大的希望与期待。以至于我并不想在学校里的像其他书在学校里的任意时刻把它读完。只是因为他的书名。我可以不无羞愧得说,在读知道这本书的书名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能够想到他所说的这一点,生命的负荷。如果你想语文作文题一样去理解它,生命所需要的重量。就完全失去了书名所带给我们的震撼力。并不是我们要有压力和目标的活着。而是生命天生就不能失重。尽管从生理上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多么希望可以飞。尽管我们在精神上多么希望人生可以没有压力。但是如同我们的生命不能活在失重的环境下一下,精神上的重量对我们来更是一个我们存活所必须承受的条件。这里让我想到很多人因为不能承受活着的压力,而选择死亡。那么他们摆脱的压力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死亡。生命不能承受的轻,所以在解脱的那一刹那,生命消逝了。 先是他的一二章,讲的是尼采的永恒轮回(这在以后我会好好写)和巴门尼德的宇宙对立学说,(这在我们的哲学概论课上也是学过的,当时我的看法就是这是一种很可笑的分法,但是问题是,对于很多问题我们都有这样的观念,白为正、热为正、在为正等等),世界的所有事物可以一分为二。尼采的永恒回归揭示了生命的重量,巴门尼德的正负对立告诉我们轻为正。而轻与重正是生命中最难揭示正负的一组对立。那么到底何为正、何谓负。正是这个疑问,开始了这本书的探索以及要给与我们答案。 然后开始我的阅读。 3.故事的一开端。作者开始站在主人公托马斯的角度上开始思索,他到底要不要找那个给他很特别感觉的的女招待,他对她的感觉是爱还是同情。在这这种思索过程中,我们还看到这个最完整的他。 我非常喜欢的一段话:而在一个真正的男人本可以立刻采取行动的时刻,他却在责怪自己犹犹豫豫,波读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瞬间(他跪在年轻女子的枕边,确信她一死他自己也不能再活下去)的一切意义(本来这段话可以网上拉的,不过才知道翻译还是有差别的,我开始有点苦恼语言的障碍,看到很多版本,还是最喜欢最先进入我脑海的那一个——我书里的,只能自己打了) 我们在犹豫中丧失我们自己对生命的掌控权。 这章的倒数第二节有一段很经典的阐述。“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那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这让我想起开始的尼采的永恒回归,如果生命是一种循环那么者还重不重要。尽管每一次的经历都如同是第一次。我们说都不知道如果有如果的世界会怎么样。我喜欢玩游戏,因为它可以给你如果的可能,在一次有一次的S/L过程中,我们在虚拟中完成一件我们在现实中永远的不能完成的事件。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突破时间的一维性。S/L是我们对时间一维性突破的最好尝试。但是我们终究突破了,仍旧没有,在虚拟中也没有。生命最重只能有一种选择,也正是这只有一次的选择让我们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性。所有的都不能错过,错过的将永不再来。 这篇东西苏那一篇序言,还没有开始写东东,不过关于这本书的开头两段真的很重要。
看过这本书的同学可以陆续给我一点意见。
最后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猫猫会不会留到帮我过生日的那天呢。今年我会提到到8月份过哦。到时候会找大家的。大家要给点面子要来噢。 城堡的意象(评《城堡》) 恩 搁浅了很久 第二次读卡夫卡的城堡 主要是第一是在高中的寝室里看的,比较断断续续。然后觉得看完以后有点闷。所以近来重拾了一次。恩,先说点题外话,觉得卡夫卡长的还是很讨人喜欢的,她的头发超有劲,不过看到一张他与他女友的,就没想法了。怎么又长得这么像男人的女人的啦。
一直觉得,卡夫卡的作品有一些无法抑制的压抑,是骨子里从未得到解放的生命的呐喊。饥饿艺术家的不被理解,变形记中主人公变成虫子,以形态的变化来表示作为人的自由性的局限,(超喜欢变形记,恩,觉得有太多内容可以阐发,有太多想法让我们思考,下次再说),或是城堡外暗无天日的周旋,我一直觉得,这样觉得。我们在被理解之外。卡夫卡的人生这样,我们的人生也这样。
读城堡的感觉很郁闷。你不能想象为什么我们在城堡外不远处伫立,却走不进。看书的时候,一直这样觉得,K明明可以昼夜不分的闯进去,跟着谁,或者怎么样的闯进去,那么所谓的目的,所谓的他的只是想进入城堡的愿望,其实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我们一次次看的K的趋近,一次次看到他的徘徊。在村子里捕风捉影有关城堡的痕迹。城堡就逐渐成了大家趋之若鹜,成了一种象征,一种标志。哪怕是最近城堡一点,哪怕是有一点关系,那么你就是不同的,你就是该受到关注的。并不是城堡本身具有某种能量,而是所谓的大家所赋予的种能量。
这就是我一直想说的关于认可的问题。有时候我们达不到被理解的程度,所以我们追寻认可。可以这样子说,有时候有些(不是全部)所谓的伦理道德,有点功利主义了,不过是人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结果。为什么要说认可,举个例子,明星要有所谓的歌迷影迷的认可,当他被很多人接受,那么它既是明星,(当然被接受也同样意味着被解读,被知道、一旦成为公众人物,那么排斥与接受不可避免)有点偏了,所谓艺术的美,有时候,只不过是人欣赏的产物。当被大部分人接受或者认可,那么它是美的。我们永远是活在世上的,永远是在人群中,被审视的,被评判的,也可以被讨厌、也可以被欣赏。当一个人活的最大部分的认可时,谁可以说他不成功。
扯开了,回到城堡。谁可以说,城堡里究竟有什么,城堡里的官员到底有什么能耐。故事俨然充满了戏剧色彩和荒诞成分。把整个控制村子的官僚机构变成一座城堡,其体现了这个地方的高贵、高大与其神秘、不可接近性。在某种程度上,城堡被抽象化,成了一种公认的权威。于是他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是一个被大家尊敬、认可、害怕的地方。它是一种被认可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谁说做皇帝要什么血统,只要你能让大部分权威(臣子在可以控制民众)承认你是皇帝,那么你就是(无论你用什么手段)。城堡的意义也在这里,不用管其是什么,所有的村民都尊重,那么它的价值即可体现。一个人和城堡里的人或事对着干,其本身就是和村子、和大家对着干,那么它也就即刻失去了立场。可怜的阿玛丽亚,由于拒绝了城堡里老爷的野兽般的请求(其实城堡老爷倒并没有采取什是措施)但是她却在那一刻开始,被所有人鄙夷,所有人不愿与其来往,究其原因,谁也不是真正的讨厌她,谁也不是知道为什么,只是害怕,害怕着这整个的社会的压力、谁和她好了,谁便是和城堡作对的人。和城堡作对意味着什么,谁又知道呢。不知道,大家却又都害怕着。怕的表面是城堡,其实是整个旧势力的统治、是社会民众的压力。他们自己制造,好像祈求着这种被领导、被约束的生活。
又也许不是他们想,却又是无形中的不得已。整个故事在细枝末节中展现了所谓的城堡的力量,只要很城堡有干系的,那么即是一种焦点,即是应当受到人们关注的。那么客店的老板娘,只因为和克拉姆(城堡里的官员)睡了三次,就把一生的爱给了他,尽管她后来嫁人了,但是她却把那三次试作这生最大的荣誉,可笑又可悲啊。
小说完了,依旧看不到城堡。K依旧没有去过城堡,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只是他作为一个村子的外来人员,带我们深深体验了一把这个城堡所无处不在的力量,在这种力量下,人失去了所谓自我的自身价值,在一种无尽的追寻中,迷失了自我。
小说就是这样,在较小的范围内,体现一个存在却被忽视的真理。
额 ,理解比较浅显。就这样吧。
相逢相别只相依(评神雕侠侣)
才看完了神雕。也许看得很晚,但希望决计是不迟的。 在中国人的武侠梦之中,情之作为写作要素,是如一而终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李莫愁的吟唱,点出了金庸的爱情观。 这心头暗涌的涓流,竟暖暖而让人醉了三分。 我并不认为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是一段完美的爱情。小龙女的失身、杨过的断臂、十六年的错过,这所有的所有,都包含了一种隐隐的痛。这所有所有的不完美,是金庸其他武侠小说中不曾有过的残缺。我以为这是一种刻意却不做作的错过。缓缓又匆匆读完这本书,难免有一种失落。杨过与小龙女的错过,又何曾只是十六年,他们的相遇每次都太短暂。他们总在最危险的时候的相逢,又在相逢的幸福之下相离。 他们相处在一起的日子,最长的是在古墓中的。而那时他们并不懂得情愫,也不知道珍惜。只道是这就是永远的永远。当你以为那是永远,又或者是不曾有过离别的相处,你就不会知道那淡淡的相处的美丽,不会觉得幸福。也许幸福是因为有了不幸福的比较。 当小龙女得知杨过决定和她一起葬身古墓的时候,已然爱上他时,要与他一生一世时。他们却又生命垂危;又纵然他们绝处逢生,杨过仍然不明白自己对小龙女的爱。 所有的以后,他们不再拥有着对方的纯粹。 我起初是不明白的,不明白为什么这理应最唯美的爱情,是这样的断断续续。这所谓的情字,两人都不曾携手走过一个夜的不别。 后来再读,才就渐渐缓过神来。没有这长久的分离,便也就没有那相逢时的绚烂。像如我一向所说的,这是一种一刹那的绚烂。但还有一点我决没有想到过的,那就是这一份的灿烂,是累计很久很久的爆发。这份情一直都在小龙女和杨过的心中,只是他们埋的太深了,以至于没有知道。 爱情的神往,不是仅仅体现在爱情结合的完美,却已然在那一次又一次的失去与得到中升华。他们的相逢,第一次在英雄大宴上、又一次在绝情谷中、还一次在重阳宫中、然后是十六年的诀别。每一次都是这般的断气回肠、让人无法不垂泪。 每一次的离别,是因为小龙女的太爱。每一次的相逢,是因为杨过的太爱。每一次是你离开,每一次我这般的想念,每一次是我找不到你,每一次你却这样子的出现。这当中的,无疑是他们爱情的最高峰。在这一份爱情,已然没有你,也依然没有我,有的只是我们眼中的彼此。 在分分合合中,爱情在另一个高度开花。想来,我是多么欢喜他们的相逢。这是故事永远的最高潮。他们的相逢,永远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这周围的所有所有,早已在他们心中成为了一种不存在。 很早开始,我就是恨郭芙的,很深很深的。在看书的时候恨到最极致。因为我无法忍受她的介入,使这场爱情,变得如此令人伤痛,因为人生最美好的时段,相爱的两人并不能拥有彼此在一起的幸福。我们的生性里,本就有着一种追求美、追求完美的天性。 想到后来,我又明白,恨她是无意的。也许要感谢她,不是她的存在,何以衬得这场爱情如此揪人心肠,又何以体现,这爱情的至死不渝。这爱情的光芒,永远是在黑夜的衬托下得熠熠生辉。 想到后来,觉得金庸怎么可以创造出这样一个人,让我们在刻骨铭心的恨中回味着一种爱。于是再也不能忘记。 十六年——当所有爱情当初的激情都被磨平,剩下的只有想念和死生相依的情怀。这辈子,我的眼里,只可以有你。十六年——是爱情最好的见证。是怎样的感情,值得十六年的不渝。我们往往喜欢用誓言,告诉彼此一生一世的不变。正如在歌里唱的,承诺是没把握的证明。有时候,我是这样天真的,我深深的以为,有一天,在一个眼神里,就可以定下生生世世的相守。其实,十六年,依然够了。 或许那只是金庸书里营造的美的不能再美的神话吧。 相逢相别之后,是生生死死、是永永远远的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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